公告日期:2020年5月22日
采购合同编号:娄经财采计[2019]01044-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供应商(全称):娄底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经开区迎春安置基地一期抄表到户给水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娄经财采计[2019]01044
(3)项目内容:娄底经开区迎春安置基地一期抄表到户给水工程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925093.49
大写:叁佰玖拾贰万伍仟零玖拾叁元肆角玖分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12月02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经开区
方式:
4.付款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合同价的30%;本工程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形象进度的70%支付进度款,进度款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70%;工程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经市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中心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工程款均需承包人开具合格发票后才进行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9-12-02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10份,采购人执7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12月02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梁祥飞 委托代理人:蔡利涉
电话:07388616001 电话:13973816089
传真: 传 真: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娄底分行王家支行
帐 号:1913101829022100176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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