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5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0]000818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农业环境生态研究所(甲方)
供应商(全称):深圳市清立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院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集成示范(1200吨有机肥生产线)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0818号
(3)项目内容:院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集成示范(1200吨有机肥生产线)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免费培训,免费保修1年,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及人为损坏,甲方支付材料成本费用,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换酌情收取成本和服务费。项目经理:蒋德光。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92400
大写:玖拾玖万贰仟肆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5月27日,履行期限:100天。
地点:湖南省农业环境生态研究所高桥基地
方式:按合同执行
4.付款
1、收到发票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主体设备制作完成后,初步验收后支付合同的55%,其他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后验收合格4周内,付合同的3%,质保期1年(主体设备2年)满后付清余款。合同支付前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5-27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5月27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纪雄辉 法定代表人:唐澳琪
委托代理人:高小平 委托代理人:蒋德光
电话:0731-84693505 电话:13808838968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
帐号:41007000040030911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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