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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片区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第3次更正公告
2020-06-09 10:47:42 字号: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片区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第3次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5日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片区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第3次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市民服务中心片区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XSCG-20200313007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总预算金额:81830000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81830000元

首次公告日期:2020-05-13 14:46

二、更正事项

1、更正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及标准”

2、更正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更正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及缴纳保证金时间

三、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技术评审中:

1.png

现更改为:

2.png

2、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评审中

3.png

3、原招标文件中

4.png

4、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项目基本情况(3)其他用电和用气设施情况(投标方可自行组织现场勘查)。”现更改为:“一、项目基本情况(3)采购人已提供主要能源消耗设备参数,因项目特殊性,如果投标人需落实其他用电和用气设施(不在前面两点范围内的)情况,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如踏勘现场需采购人协调的,采购人可予以相关配合。”

5、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四、中央空调节能升级改造要求如下:(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对现有中央空调系统进行修复、升级和改造:新增设备投入2台变频离心机,制冷量3868KW;功率600KW;国际工况能达到COP≥6.3;及其他相关辅助设备和材料等。由投标人提出解决方案需包含节能改造拟投入设备清单及预算、年度节能效益分析等内容,方案应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特点并具备节能先进性,且稳定可靠,可行性高。所投入的中央空调设备要求是按规范制造的、技术先进的、符合全新高品质的、节能高效的、可靠耐用的要求。 ”现更改为:“四、中央空调节能升级改造要求如下:(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对现有中央空调系统进行修复、升级和改造:新增设备投入2台变频离心机,单台制冷量在3868KW(允许正负偏离5%以内);国标工况能达到COP≥6.3;及其他相关辅助设备和材料等。由投标人提出解决方案需包含节能改造拟投入设备清单及预算、年度节能效益分析等内容,方案应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特点并具备节能先进性,且稳定可靠,可行性高。所投入的中央空调设备要求是按规范制造的、技术先进的、符合全新高品质的、节能高效的、可靠耐用的要求。”

6、现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结算金额动条款若项目电力、燃气金额结算时有浮动,具体事宜在合同中体现。”

7、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十一、报价方式与范围及说明2、报价说明:②运维托管费用: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片区中央空调系统运维托管费,最高限价为28万/年。”现更改为:“十一、报价方式与范围及说明2、报价说明:②运维托管费用: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片区中央空调系统运维托管费,包含机组定期维护保养、联网监控、协调节能诊断、处理突发故障、空调水处理等技术服务,最高限价为27万/年。”

四、其他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人: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梦晴                                             联 系 人:谭笑

电 话:0731-84011594                              电   话:18774007757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39号    地   址:芙蓉中路1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室

附件列表

  1. 招标正文.doc

2020 年6 月5 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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