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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伊塘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招标公告
2020-06-15 08:40:10 字号:

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伊塘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9日

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伊塘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招标公告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伊塘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项目授权主体为永州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即采购人)为湖南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伊塘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号:永财购计【2020】009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TJYZ-2020-05015

4、采购项目组成及最高限价:

4.1初始污水处理服务(按照29年付费期计算)单价:上限值为1.45元/m3;

4.2管网投资部分(按照10年付费期计算)政府付费:上限值为333.6万元/年;

4.3管网运营部分(按照29年付费期计算)政府付费:上限值为28.5万元/年;

备注:①投标人初始污水处理服务(按照29年付费期计算)单价、管网投资部分(按照10年付费期计算)政府付费、管网运营部分(按照29年付费期计算)政府付费报价不得超过上限值,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②基本水量:根据项目市场运营风险分配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基本水量设定为污水处理规模的60%,即基本水量为0.6×10?m3/d,在日污水处理量未达到基本污水处理量时,实际污水处理量按污水处理服务单价进行结算,不足部分污水处理量按污水处理服务单价的70%进行结算;在日污水处理量超出基本污水处理量但低于设计污水处理量时,按实际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服务单价进行结算;在日污水处理量超过设计污水处理量时,设计污水处理量部分按污水处理服务单价进行结算,超过设计污水处理量部分按污水处理服务单价的30%进行结算。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拟建地点:

永州市国家农业科技园(永州市冷水滩区伊塘镇)。

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按照《关于调整永州市农科园伊塘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规模内容和投资额的批复》(永发改审【2020】15号)的规定,本项目工程包含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总投资估算为6141.76 万元,项目最终总投资金额以实际工程竣工审计结算为准。污水处理厂远期规划日处理 5.0×10?m3/d,目前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先期启动一期污水处理规模为 1.0×10?m3/d ,配套管网以 5.0×10?m3/d进行设计。

3、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4、PPP合作模式

项目采用BOT的模式进行运作。永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湖南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并由中标的社会资本全资设立项目公司(SPV)。湖南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通过签署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并取得合理收益的权利,在合作期限届满后向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无偿移交项目资产。

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并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建设、融资、运营维护责任。

三、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①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zjtxx.hunanjs.gov.cn)查询为准);

②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不少于7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考核合格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其他相关可查官网查询为准;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③投标人被列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的且处于有效期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近3年(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运营1个处理规模1万吨/日(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含BOT、TOT等模式);②投标人或具有相应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近3年(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污水处理施工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如合同中未能体现日处理规模、金额等关键信息,须同时提供业主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母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业绩不计入投标人业绩)】;

(5)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有发生,按所有相关单位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联合体内成员数量上不得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运营方:

1)联合体成员总人数为2人的,其中一方为运营方,负责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一方为设计、施工方,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或其中一方为运营、设计方,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运营维护;一方为施工方,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的施工);

2)联合体成员总人数为3人的,其中一方为运营方,负责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一方为设计方,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一方为施工方,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的施工;

3)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⑤联合体提交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日17:00时(北京时间)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yzcity.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7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湖南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永州市国家农业科技园(永州市冷水滩区伊塘镇)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874673413

采购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海关大楼院内后门二楼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869985685 13187111272

电子邮箱:374151803@qq.com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0000.00元整

2、递交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其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3、未按要求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廖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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