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06月15日
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人名称)的蓝山县给排水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给排水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蓝财采计2020【27】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DXZB-2020-015
4、采购预算金额:中标单位投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特许经营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万元,其中:第二水厂2000万、第二污水处理厂1000万、毛俊水厂3000万)。
2、特许经营期:30年。
3、本项目概况:蓝山县给排水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分为二期投资建设,包含第二水厂(4万吨/日)、第二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毛俊水厂(10万吨/日)及项目建设前期用地取得,共投资估算约人民币6亿元。其中一期投资估算约人民币3.5亿元。
4、本项目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蓝山县给排水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采购人将蓝山县给排水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移交给成交人,成交人负责建设费用及项目的税费、贷款本金和利息等,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等全过程负责。
5、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满足本项目的投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或证明)。
2.1成交人必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到位资金人民币2亿元并投入该项目建设,中标后一年内完成一、二期全部投融资到位资金;如成交人未按时完成投融资到位资金,采购人有权没收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并且有权单方做出是否终止本合同的决定权利,潜在投标人在提交资格文件和投标时必须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2“履约承诺函”)。
2.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资格文件和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满足本项目人民币6亿元的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或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资格文件时必须提供的承诺书和证明;(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和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到湖南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州冷水滩育才路68号理想城A栋一单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当场领取或在开标时领取。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后续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办理地址: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2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齐女士
2、电话:0746-8669668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名称:湖南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蓝山县广场街12号 地址:永州冷水滩育才路6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齐小姐
电话:18169228482 电话:0746-8669668
邮箱:3326436985@qq.com
十、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财务信息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保证金以银行电汇、转帐方式提交,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已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字样)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投标邀请》[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投标邀请》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履约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投标邀请》[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投标邀请》要求提交的供应商履约承诺函,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我方在此诺函:
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到位资金人民币2亿元并投入该项目建设,中标后一年内完成一、二期全部投融资到位资金;如我方未按时完成投融资到位资金,采购人有权没收我方的履约保证金,并且有权单方做出是否终止本合同的决定权利,我方无异议。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廖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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