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06月17日
为践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提高沅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打造城水相依、人水和谐的“洞庭水城”,实现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愿景。沅江市人民政府拟启动沅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实施机构(下称“采购人”),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方(下称“投标人”)采购工作,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现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沅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0】000164号
3、委托代理机构编号: ZKGSF(ZB)-20202380
4、项目总投资:238999.82万元
5、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两个部分,新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第三污水厂及管网工程、内湖控源截污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活水提质工程、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工程。存量项目包括沅江市自来水一、二、三厂共3个自来水厂、沅江市污水处理一厂及一期管网工程。最终的实施内容和规模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6、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拟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2)沅江市人民政府授权湖南沅江琼湖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股东协议》,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政府方占股10%,成交社会资本占股90%。
(3)本项目由沅江市人民政府依法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提供供水、污水处理和水环境综合治理服务。项目公司通过获取供水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项目合作期满后,由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沅江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
(4)PPP项目合作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合作期限)为3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总的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不少于27年,特许经营期从项目开工之日起到该项目运营期满之日止。各子项目建设期为该子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按约定条件交工验收合格日止的期间,各子项目建设期满后即进入运营期。各子项目分别实施、分别交工验收。存量项目按PPP合同约定日期进入运营期。
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二、资格预审评审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本次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
三、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或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财务实力等能力且技术实力强、治理经验丰富、运营管理水平高的信誉良好的企业法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若投标人为港、澳、台地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的未经审计亦可;若为近一年内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公司章程、资本金出资证明和近期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或者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单位具备市政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需具备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运营能力(需提供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运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投标人需具备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授信证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六名,联合体成员均须在项目公司中持股。
(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中第1、2款的要求。
(3)联合体中限1家企业作为牵头方,牵头方在今后的项目公司中必须控股,且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授信证明。
(4)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市政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联合体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家单位需具备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运营能力。(需提供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运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联合体协议:
1)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责任范围;
2)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8)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再与其他任何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以上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预审后不得变化或更换。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前往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A座16楼1619室)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
3、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假节日除外)。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牵头方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8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迎宾东路355号中南电子商务产业园3#楼二层)。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拒绝接收。
六、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期限
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4日17时止。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预审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或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其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及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资格预审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监督,本项目监督机构为沅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皮先生
联系电话:13549741606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景、蔡倩
联系电话:0737-6101850
公司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A座16楼1619室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廖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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