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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社会资本选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2020-07-22 09:54:16 字号:

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社会资本选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公告日期:2020年07月21日

一、招标条件

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社会资本选定项目已由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以张政函[2019]150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张家界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社会资本选定

2、项目编号:TC190X7CU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市政工程行业,垃圾处理领域。

4.1、建设内容

4.1.1厂内建设内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置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

4.1.2厂外建设内容:新建取水管网,生产及生活用水取自南侧的澧水河,取水距离约3.0km;新建并网输电设施等。

4.2、项目区位:项目厂址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街道建新社区,地处张家界市东北部,距离张花高速出口约1.0km。该厂址距离永定区、武陵源区、桑植县、慈利县中心城区直线距离分别为6km、23km、45km、65km。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

4.3、工程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8.81亩。其中: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2-2010)的相关要求,考虑远期总规模为1600t/d,本项目的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建设规模属于I类,初步规划项目用地面积约92.5亩(厂区内另预留远期800t/d规模的建设用地及远期污泥协同处理用地,用地面积不在92.5亩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占地面积约18.88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占地面积约17.43亩。

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三、采购需求

1、项目总投资估算:57472.87万元。

2、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财务测算中暂定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30%,且项目资本金全额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项目债务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70%,债务性资金以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向金融机构依法筹集。

3、运作方式:

(1)经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城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的、有实力的社会资本;

(2)中标的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SPV)。市城管局与项目公司签订《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PPP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

(3)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修(包括项目设施设备大修和更新);市城管局负责提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病死动物并对项目公司的设立以及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维修进行监督管理。

(4)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含项目各项有形及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本项目所有权归属市城管局;

(5)运营期内,项目公司与电网、成品油脂和肉骨粉使用者签订供销合同,通过出售所发电量、出售成品油脂、肉骨粉和收取服务费(包括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及病死动物处理服务费)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

(6)垃圾焚烧项目的设计方应具有相关资质;

(7)合作期末,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设施进行全面恢复性大修后,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市城管局或其指定机构。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依法进行清算。在合作期满时,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属设施、设备、附属物、知识产权等资产的相关权益,无债务、无抵押、无担保、无偿地移交给市城管局或其指定机构。

4、项目合同期限:自市城管局办理完土地使用证等手续,且向项目公司合法合规交付项目建设用地起30年(含建设期24个月)。

5、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贴”的回报机制。

6、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本项目拟由社会资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独立出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即社会资本在项目公司中持股100%,政府不参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为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7月22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28日18时0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zjj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本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湖南省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459号

采购人联系人:秦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570744889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先生、赵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61954054/62108046/18410926783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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