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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公安局平江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系统(包1)合同公告
2020-08-10 10:35:53 字号:

平江县公安局平江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系统(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8月7日

采购合同编号:平财采计[2020]000007号-1

采购人(全称):平江县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系统

(2)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20]000007号

(3)项目内容:移动警务系统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移动通讯项目经理:王红燕。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540000 

大写:壹佰伍拾肆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微信图片_20200810100655.png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1月25日,履行期限:720天。

地点:平江县公安局

方式:按合同要求执行

4.付款

1、甲方在2020年10月31日前付清第一年警务通费用共计人民币762800元,甲方在2021年10月31日前付清第二年警务通费用共计人民币762800元。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1-25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1月25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江怡成

电话:13762765111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王红燕

电话:15197015263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岳阳市东茅岭支行金鹗路分理处

帐号:1907066209022101939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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