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9月15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0]-010063-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广播电视台二级单位(甲方)
供应商(全称):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及新媒体云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0]-010063
(3)项目内容:衡阳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及新媒体云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第一包:融媒体中心建设)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衡阳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及新媒体云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第一包: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高振华。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723600
大写:玖佰柒拾贰万叁仟陆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9月01日,履行期限:120天。
地点:衡阳市广播电视台
方式:按合同约定
4.付款
1、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总金额的30%,整个系统设备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总金额的40%,验收合格稳定运行六个月后付总金额的25%;余款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系统使用一切正常,一次性无息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9-01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9月01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邹兵初
委托代理人:谭庆慧
电话:0734-2595298
传真:0734-2595298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姚平
委托代理人:高振华
电话:18607318655
传真:1860731865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成都科技支行
帐号:511610015018800026794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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