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0]-030187-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万象广告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天气预报栏目广告宣传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0]-030187
(3)项目内容: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天气预报栏目广告宣传政府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天气预报栏目广告宣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经理:谭丽麟。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98000
大写:柒拾玖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12月07日,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指定地点
方式:按合同约定
4.付款
1、按照先付款,后安排播出的原则,款项到乙方账户,由乙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票(税率不低于6%)给甲方。2020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12-07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2月07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郦君
委托代理人:李靓
电话:13908448855
传真:13908448855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好
委托代理人:谭丽麟
电话:15802676068
传真:15802676068
开户银行:长沙市农行芙蓉中路支行
帐号:18075901040007758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