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丰富政府采购方式,增加有效制度供给,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财政部研究起草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1年1月2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http://lisms.mof.gov.cn/lisms)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一式两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2020年12月21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