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1年01月06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0]00053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2020年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第一批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4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5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2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前:
附件1项目清单-二、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2、项目建设详细清单列表
更正后:
附件1项目清单-二、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2、项目建设详细清单列表
2)、更正前:
第五章采购需求-六、项目工期及付款方式:
2、付款方式
2.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省里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 %,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质保款,付款需中标单位开具税务发票。
更正后:
第五章采购需求-六、项目工期及付款方式:
2、付款方式
2.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省里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 %,余款5%作为质保金,三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质保款,付款需中标单位开具税务发票。
3)、更正前: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更正后: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更正前:
第五章采购需求
五、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验收要求
(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要求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年(含软件系统的升级与维护),质保期内的运行维护、维修费用均由承建商负责,确保完好运行。中标单位必须为上期设备提供运行维护、维修及对软件的升级。
更正后:
第五章采购需求
五、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验收要求
(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本项目运行维护期为一年,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年,运维期及质保期确保设备完好运行。中标单位必须为上期设备提供运行维护、维修及对软件的升级。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向丽
电话:18673360363
2、采购人
名称: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98号
联系人:黄科长
邮编:412000
电话:28682836
电子邮箱:1335744578@qq.com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三湘大厦2001-2006室
联系人:向丽、王利、张慧甜
邮编:412000
电话:0731-22504525、18673360363
电子邮箱:176799769@qq.com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