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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株洲市2020年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第一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2021-01-06 10:28:12 字号: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株洲市2020年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第一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01月06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0]00053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2020年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第一批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4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5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2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前:

附件1项目清单-二、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2、项目建设详细清单列表

更正后:

附件1项目清单-二、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2、项目建设详细清单列表

2)、更正前:

第五章采购需求-六、项目工期及付款方式:

2、付款方式

2.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省里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 %,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质保款,付款需中标单位开具税务发票。

更正后:

第五章采购需求-六、项目工期及付款方式:

2、付款方式

2.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省里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 %,余款5%作为质保金,三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质保款,付款需中标单位开具税务发票。

3)、更正前: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更正后: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更正前:

第五章采购需求

五、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验收要求

(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要求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年(含软件系统的升级与维护),质保期内的运行维护、维修费用均由承建商负责,确保完好运行。中标单位必须为上期设备提供运行维护、维修及对软件的升级。

更正后:

第五章采购需求

五、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验收要求

(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本项目运行维护期为一年,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年,运维期及质保期确保设备完好运行。中标单位必须为上期设备提供运行维护、维修及对软件的升级。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向丽

电话:18673360363

2、采购人

名称: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98号

联系人:黄科长

邮编:412000

电话:28682836

电子邮箱:1335744578@qq.com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三湘大厦2001-2006室

联系人:向丽、王利、张慧甜

邮编:412000

电话:0731-22504525、18673360363

电子邮箱:176799769@qq.com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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