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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看守所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3-19 14:46:15 字号:

湘潭市看守所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9日

湘潭市看守所对湘潭市看守所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看守所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088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21-FW(XT)-008

4、采购项目预算:10564200元/2年(5282100元/年)

5、服务年限:二年

6、采购方式及评标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企业法人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盖章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交自成立至今的月度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21年3月19日~2021年 3月26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投标。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3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投标。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 4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湘潭市看守所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双马镇马家河

联系人:张华

电 话:0731-5529853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书院路三建兴城大厦10楼

联系人:罗赞

电 话:0731-55570502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贰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特别提示:

1、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以交易中心核对投标人单位账户相符的银行到账单原件为准,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2、保证金到账情况请及时关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3、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银行转账方式自动退还给投标人。

5、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退还后,五日内由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须包含此费用。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详见附件2)。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一: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证明

本(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于     月     号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魏清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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