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03月26日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0)0469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软件平台开发)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2359800元
大写:壹仟贰佰叁拾伍万玖仟捌佰圆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5个月。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提供软件开发服务
4.付款
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完成初验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完成终验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5%;三年运维期到期后10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额的5%。
5.其他约定事项:无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年 1月26日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 1月26日
甲方:(公章)湘潭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章)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