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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枧头镇等1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6-28 10:52:23 字号:

新田县枧头镇等1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6日

新田县枧头镇等1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田县枧头镇等1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劲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预算金额及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新田县枧头镇等1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1.2 采购编号:新田财采计【2021】041号

1.3招标编号:HNJJCGXT(2021)0608号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资金来源:全部资金由社会资本筹集

1.5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15年(含建设期1年);其中:枧头、骥村、新隆3个乡镇必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主体完工并试运营;石羊、三井、金盆、陶岭、金陵、大坪塘、门楼下7个乡镇必须在2022年10月30日前主体完工并试运营;

1.6 建设地点:新田县10个乡镇(枧头镇、骥村镇、新隆镇、金陵镇、金盆镇、门楼下乡、三井镇、石羊镇、陶岭镇、大坪塘镇);

1.7 预算控制金额: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2.39 元/吨,全投资年合理利润率7.5%,管网运维服务费为10098元/年·km(均含税);

1.8 项目概况:新田县枧头镇等1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概算投资约19733.70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约1.3亿元(设计预算以财政投资评审金额为准,且一期总投资不得超过1.3亿元),一期建设规模为3550吨/日,一期配套建设污水管道总长度约34.8公里;

1.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1.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2.1、运作模式:新田县枧头镇等1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以BOT方式运作,即“建设—运营—移交”。

2.2、合作内容: 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新田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经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新田县乡镇污水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获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新田县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为新田县提供污水处理服务,项目公司通过业主方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等收回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部门在合作期内对项目公司进行监管;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全部项目设施无偿、无抵押担保、完好移交给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政府方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期满后,社会资本方退出。

2.3、本项目招标采购为BOT运作的社会资本方,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由社会资本方负责。

2.4、各乡镇污水处理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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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污水处理工艺确定:污水处理工艺为AO工艺+化学除磷,消毒工艺采用紫外线消毒,排放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002)中的一级B标准。

2.6、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通过向政府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含厂、网)、管网运维服务费收回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1.1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2021年0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的证明;

3.1.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3.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担任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代表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1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个人社保复印件))。

3.2、特定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2.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①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zjtxx.hunanjs.gov.cn)查询为准);

②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不少于7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1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考核合格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1年01月以来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其他相关可查官网查询为准;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③投标人被列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的且处于有效期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2.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有发生,按所有相关单位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内成员数量上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运营方:

①联合体成员总人数为2人的,其中一方为运营方,负责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一方为施工方,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的施工;

②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联合体提交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2日,每日上午9:00到11:3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公园东门旁持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款到3.2款及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资料装订成册(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留存。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及交纳到帐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3、投标人未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方法:投标人自行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注册-投标项目报名-获取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注册方法自行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使用手册。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彭石发

电话:17769480939

地址:新田县龙泉镇人防大楼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劲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立萍

电话:19873666768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公园东门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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