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6-30 17:08:11 字号:

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6月30日

(被邀请投标人名称):                              

一、采购条件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PPP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项目授权主体为永顺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即采购人)为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进行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PPP项目

2、采购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永顺财采计2020-093

委托代理编号:HNXZ-2020-ZB02-XMZB-1070-01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设计垃圾日处理规模为500 吨,统筹处理永顺及周边县市的城乡生活垃圾。

2、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选址位于永顺县灵溪镇沐浴村、金星村交界处,项目用地总规模2.8570 公顷,地处永顺县县城西南侧,紧邻县道 X022,距离 G209 约 4.4km,距离永顺县县城约 16.0km。

3、项目建设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约29818.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5577.44万元;工程其它费用为1755.01万元;基本预备费1366.62万元;建设期利息1022.1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6.92万元。

四、采购需求

1、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财务测算中暂定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30%,且项目资本金全额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金;融资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70%,由社会资本方依法通过融资方式筹集。

2、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

3、项目合同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为24 个月。

4、股权比例:

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中持股90%,政府方持股10%,政府方出资代表及中标社会资本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项目公司承担责任,项目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且政府方出资代表参与项目公司分红且同股同权。

5、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适用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投资人取得投资回报主要是通过焚烧垃圾发电上网获得的电费收入和垃圾处理补贴费。

6、主要工艺技术路线

(1)本项目焚烧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活性炭喷射+干粉喷射+袋式除尘器”烟气净化工艺,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2)本项目渗沥液处理工艺采用“中温厌氧+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 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 1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作为焚烧厂冷却塔的补充用水,不外排。将浓缩液作为烟气处理制备石灰浆用水,最终浓缩液中的污染物质进入飞灰系统。

(3)本项目垃圾焚烧后炉渣通过出渣机经振动输送带排入灰渣贮坑。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焚烧炉渣由政府方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可运至建材厂制成建筑材料。

(4)本项目产生飞灰在厂内经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可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进入飞灰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已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的社会资本方。

2、本项目不接受未参与资格审查的其他社会资本方的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30日始,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流程: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竟买方登录→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业务-选择投标项目”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操作”按钮,进入到标段信息页面,点击我要投标→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下载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下载。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概不负责。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评审会,同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否则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八、公告期限

1、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采购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询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顺县政务服务中心12楼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1390743307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田甜、王学海

电话:0731-84446410、84447300 转2157 1558160098

十一、其他

1、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投标人)参与竞争,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投标人)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2、投标保证金:

2.1递送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2.2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2.3缴纳时间:2021年07月21日9 时00分前(含)(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2.4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获取本项目保证金交纳子账号选择开户行

账号: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投标人/投标人/竟买方登录→点击用户名登录或证书 Key登录→点击“采购业务-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进入页面→根据已报名需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生成账号”按钮→点击“同意”按钮,进入到生成虚拟子账户的银行信息→生成虚拟子账户成功后,可在页面中查询及打印。

2.5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下载《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2.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企业、供应商主动在新版系统注册交易账号,登记企业资料信息,没有在新网站注册账号将无法获取保证金子账号。注册流程详见新版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菜单“操作指南”栏目中《账号注册操作指南》。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