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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津市财政“四举措”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021-07-05 11:17:59 字号:

湖南省津市财政“四举措”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今年来,湖南省津市财政局为全面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促进公平竞争。认真落实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要求预算单位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并放宽政府采购活动准入条件,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门槛,提高其参与积极性。

二、开展“四库”清理。清理采购评审专家库。对每个专家的资质、资格、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实际专业水平、政治思想、品格进行认证、认定,净化专家库,保证评审队伍纯洁。清理取缔各部门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通过采取采购单位自查和财政部门重点核查的办法,把单位设库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为企业在采购、预算评审、结算审计、资产评估、绩效考评等环节营造公开透明、简洁高效的环境。

三、提高支付效率。简化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方式。建立预付款制度,鼓励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预付款,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

四、推进意向公开。要求各预算单位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内,通过常德市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意向公开。除按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外,其他政府采购的项目按要求公开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和预计采购时间等内容,未进行意向公开的项目不予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截至5月底,津市共120个项目按要求进行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保障了企业平等参与采购活动,提升了政府采购工作绩效。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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