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7月8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0450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电子病历升级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电子病历升级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0450号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项目内容:1.在不影响甲方业务的前提下,乙方提供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建设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本协议内容,系统功能及技术要求见附件1、2及招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2、乙方根据系统建设实际编制项目验收所要求的相关文档,并提供对所有软件产品在内的全部免费培训。3、项目实施过程中系统的接入无用户数量或设备接入数量限制。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本合同建设内容包括在全院范围内全面升级和替换原2011年部署的电子病历系统,包括系统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功能及接口开发、运行维护、现场实施及培训等内容。项目经理:崔瑞祥。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120000
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7月08日,履行期限:2920天。
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方式:现场实施
四、付款
1、1、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首付款,即人民币贰拾壹万贰仟元整(¥212,000.00);项目验收合格,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即人民币柒拾肆万贰仟元整(¥742.000.00);合同总金额剩余的10%作为质保金,即人民币壹拾万零陆仟元整(¥106,000.00元),壹年免费维护期结束后,如无问题,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质保金,人民币拾万零陆仟元整(¥106000.00元)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8-08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7月08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新宇
委托代理人:
电话:73185600776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任勇
委托代理人:夏云
电话:13467649955
传真:010-82781910
地址:
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
帐号:91200154800005402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