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7月9日
采购合同编号:临财采计[2021]A020-1
采购人(全称):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计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龙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中小学校、幼儿园空调配置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1]A020
(3)项目内容:临湘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中小学校、幼儿园空调配置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罗文武。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5917050
大写:壹仟伍佰玖拾壹万柒仟零伍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5月26日,履行期限:360天。
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各项目学校
方式:国库集中
4.付款
1、资金分二年拨付,合同签订后首次拨付中标资金总额的60%,第二次待2022年财政预算资金下达后支付总额的35%,留5%为质保金一年,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5-26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5月26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卓
委托代理人:刘小兵
电话:15873081818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符超
委托代理人:罗文武
电话:0731-85555552
传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汇支行
帐号:800325868505018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