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08月23日
采购人(全称):安化县民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江西百丈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安化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一包
(2)采购计划编号:安化财采计〔2021〕103号
(3)项目内容:对安化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380000.00元
大写:叁佰叁拾捌万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总包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履行合同的时间: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项目完成验收后自动终止。
(2)履行合同的地点:安化县
(3)履行合同的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执行,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
4.付款:
(1)付款人:安化县民政局
(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的供货(火化设备)量,设备进场后付足当批次进场设备中标价的6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正常运行满六个月后付足当批次设备成交价的95%,余款5%做为质保金,设备正常使用,符合要求,两年以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签署的验收报告;
3.其他与付款相关的资料。
(3)上述每阶段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8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安化县民政局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邹学军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亮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采购人(全称):安化县民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江西际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安化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二包
(2)采购计划编号:安化财采计〔2021〕103号
(3)项目内容:对安化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39160.00元
大写:伍拾叁万玖仟壹佰陆拾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总包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履行合同的时间: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项目完成验收后自动终止。
(2)履行合同的地点:安化县
(3)履行合同的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执行,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
4.付款:
(1)付款人:安化县民政局
(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的供货(殡仪设备用品)量,设备进场后付足当批次进场设备中标价的6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正常运行满六个月后付足当批次设备成交价的95%,余款5%做为质保金,设备正常使用,符合要求,一年以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签署的验收报告;
3.其他与付款相关的资料。
(3)上述每阶段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8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安化县民政局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采购人(全称):安化县民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三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安化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三包
(2)采购计划编号:安化财采计〔2021〕103号
(3)项目内容:对安化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328500.00元
大写:壹佰叁拾贰万捌仟伍佰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总包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履行合同的时间: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项目完成验收后自动终止。
(2)履行合同的地点:安化县
(3)履行合同的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执行,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
4.付款:
(1)付款人:安化县民政局
(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的供货(其它殡仪设备)量,付当批设备中标价10%的预付款,设备进场后付足当批次进场设备中标价的5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正常运行满一个月后付足当批次设备成交价的95%,余款5%做为质保金,设备正常使用,符合要求,一年以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签署的验收报告;
3.其他与付款相关的资料。
(3)上述每阶段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8月19日
合同订立地点:安化县民政局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采购人(全称):安化县民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江西广泉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安化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四包
(2)采购计划编号:安化财采计〔2021〕103号
(3)项目内容:对安化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31800.00元
大写:柒拾叁万壹仟捌佰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总包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履行合同的时间: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项目完成验收后自动终止。
(2)履行合同的地点:安化县
(3)履行合同的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执行,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
4.付款:
(1)付款人:安化县民政局
(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的供货(殡葬车辆)量,付当批次设备中标价10%的预付款,设备进场后付足当批次进场设备中标价的5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正常运行满一个月后付足当批次设备成交价的95%,余款5%做为质保金,设备正常使用,符合要求,一年以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签署的验收报告;
3.其他与付款相关的资料。
(3)上述每阶段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8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安化县民政局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