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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国家核应急宣传和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宣传培训类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2021-10-08 17:25:51 字号:

南华大学国家核应急宣传和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宣传培训类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09月30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48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华大学国家核应急宣传和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宣传培训类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2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6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一包(核应急模拟演练系统):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评审部分

原:

现更正为:

2、第二包(多媒体授课系统):评标方法及标准-技术评审部分

原:

现更正为:

3、第二包(多媒体授课系统):评标方法及标准-技术评审部分-产品选型

(1)原:满分40分,现更正为满分25分。

(2)原“1、为响应《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所投品目5交互式录播教室设备中的录播产品厂家互动云系统具备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计5分。(须提供由公安机关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现更正为“1、为响应《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所投品目5交互式录播教室设备中的录播产品厂家互动云系统具备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计4分。(须提供由公安机关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3)删除“3、所投品目5交互式录播教室设备中的录播设备制造商获得中国教育技术行业标准之《多媒体教学环境建设规范》参与起草或参与制定单位的计5分,获得省级教育技术行业标准之《多媒体教学环境建设规范》参与起草或参与制定单位的计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同时具有的只计最高项,不重复计分。)”

(4)删除“6、提供品目7显示系统中的显示屏制造商所获‘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并加盖公章的计3分,没提供不计分。”

(5)删除“7、提供品目7显示系统中的显示屏制造商所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并加盖公章的计3分,缺一项不计分。”

(6)删除“8、提供品目7显示系统中的显示屏制造商所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证书并加盖公章的计3分,没提供不计分。”

4、第三包(实训培训类设备):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评审部分-技术力量

(1)原“投标人为国家级技术中心的计20分,省级技术中心的计15分,市级(及以下)技术中心的计10分。(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生产厂家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的计20分,市级及以下技术中心的计15分。(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2)原“投标人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过国家级科技成果的计20分,承担过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科技成果计15分,承担过市级(及以下)科研项目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下)科技成果计10分。”

现更正为“生产厂家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计20分,承担过市级及以下科研项目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下科技成果计15分。”

5、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00,现更正为2021年10月18日10:00。

6、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张建怀

电话:0734-8439857

2、采购人

名称:南华大学

地 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联系人:陈老师、杨老师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281905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11栋写字楼3008室

联系人:张建怀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439857

电子邮箱:/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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