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日期:2021年10月19日
采购人的“经视说法”法治宣传电视栏目节目制作播出 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司法厅“经视说法”法治宣传电视栏目节目制作播出 。 预算金额:¥ 1,900,000.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广播电视台经视频道
2.地址:湖南省 长沙 开福 金鹰影视文化城湖南经视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湖南经视法治电视采购“经视说法“栏目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作为省级政府类主流媒体,湖南经视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湖南经视为《经视说法》法治电视栏目的运营服务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要求。。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自2021-10-20至 2021-10-26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南省司法厅
地址:湖南省司法厅
联系人:金海龙
联系电话:0731-84586173
2、监管部门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
联系电话:85165247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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