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11月02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新邵县自然资源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1】000104
(3)项目内容:此次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为347个,分七个标段。具体标段如下:
一标:单独编制类14个、合并编制类4个,所在镇乡为酿溪镇、严塘镇。
二标:单独编制类8个、合并编制类14个,所在镇乡为雀塘镇。
三标:单独编制类26个、合并编制类11个,所在镇乡为陈家坊镇、太芝庙镇、潭府乡。
四标:单独编制类31个、合并编制类11个,所在镇乡为坪上镇、寸石镇、谭溪镇。
五标:单独编制类30个、合并编制类4个,所在镇乡为新田铺镇、小塘镇、大新镇。
六标:单独编制类32个、合并编制类10个,所在镇乡为龙溪铺镇、巨口铺镇、迎光乡。
七标:村镇一体:15个乡镇,152个村镇一体。
承包范围:(四标段)坪上镇、寸石镇、谭溪镇村庄规划。项目经理:单樑。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296000.00
大写:贰佰贰拾玖万陆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1年10月1日,完成日期:2023年2月28日。总日历天数:510天。
地点:坪上镇、寸石镇、谭溪镇
方式:按采购人要求
4.付款:
2021年度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当年任务的20%款项,2021年12月份完成当年任务正式成果时再支付45%款项,2022年完成2021年任务全部成果验收入库后五月底再支付35%款项。(以上款项均为当年任务的支付款)
2022年度付款方式:2022年5月底完成当年任务30%后支付当年任务的20%款项,完成当年任务全部成果验收入库后12月底再支付70%款项,2023年5月底再支付10%款项。(以上款项均为当年任务的支付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1月1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 户 银 行:
帐号:
政府采购办(盖章):
年月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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