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8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406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9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40页评分方法及标准“人员配置及管理1”中原文“须提供截止时间前至少连续24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修改为“须提供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三节 技术要求“七、人员要求”增加内容:1.3项目经理要求如下:(1)为具有管理本项目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复合性人才;(2)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3)项目经理应确保人员稳定在岗;
3.招标文件第41页评分方法及标准“人员配置及管理2”中原文“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截止时间前至少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修改为“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三节 技术要求“七、人员要求”增加内容:1.4其他主要管理团队人员要求如下:(1)具备所管工作范围的高素质和能力(含对应的专业技术水平);(2)人员稳定在岗;
5.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三节 技术要求“七、人员要求”中“1.2保安主管要求如下”增加内容:(18)至少一名保安主管具有高级保安师资格,专管医院安保工作;
6.招标文件第41页评分方法及标准“信息化系统”中原文“且具有自主研发、系统升级的能力”修改为“且具有系统升级的能力”,原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软件专利证书,未提供者不得分。”修改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不得分”;
7.招标文件第41页,在评分方法及标准“同类项目业绩”计分标准中规定“连续管理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即合同体现了管理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即达到计分标准的要求,若合同未体现管理服务期限的,应同时提供其他有效的佐证材料,如中标通知书等。
8.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10:00,现更正为2021年12月27日10:00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洋
电话:0731-84515677
2、采购人
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衡阳市船山路69号
联系人:肖老师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李 洋 、鄢文杰、 徐艳霞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4515677
电子邮箱:hnzb8@126.com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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