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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长江四口、洞庭湖区河道地形测量及冲淤监测项目第二、三标段(包2)合同公告
2021-12-20 17:37:57 字号:

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长江四口、洞庭湖区河道地形测量及冲淤监测项目第二、三标段(包2)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0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4205号-2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长江四口、洞庭湖区河道地形测量及冲淤监测项目第二、三标段(包2)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长江四口、洞庭湖区河道地形测量及冲淤监测项目第二、三标段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4205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长江四口、洞庭湖区河道地形测量及冲淤监测项目第三标段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240000

大写:柒佰贰拾肆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微信截图_20211220173416.png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2月20日,履行期限:1825天。

地点:详见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

方式:详见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

四、付款

1、第一次付款:合同总价的60%(前4个年度的服务费)。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4天内,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内,甲方收到等额的正规发票,甲方予以支付。第二次支付:合同总价的40%。工程完工后下一年9月前,乙方按要求提交甲方认可的测量监测成果(包括分年度提交的年度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等额的正规发票,经审核无误后在14天内支付给乙方。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2-20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2月20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伍佑伦

委托代理人:

电话:85486255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文宁

委托代理人:李亚涛

电话:85360460

传真:

地址:湖南省 长沙 雨花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23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芙蓉南路支行

帐号:605472115301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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