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1月5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298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交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株洲市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298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株洲市道路交通设施维护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范围项目经理:曾宪兵。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323604.51
大写:玖佰叁拾贰万叁仟陆佰零肆元伍角壹分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1月05日,履行期限:730天。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以招投标文件以及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履行
四、付款
1、每个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经专业评审机构出具项目评审报告,并与项目考核结果挂钩,确定支付金额,待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后按程序予以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2-29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2月29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段益民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1-28687056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胜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1-28621378
传真: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333号福泰国际1栋15楼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北区支行
帐号:610657433111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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