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2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735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财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项目(包湖南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项目第1次废标重采)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735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平台、两中心、七系统”的建设。“一平台”指的是平台支撑服务,包含基础支撑服务、应用支撑服务和数据支撑服务 3 部分;“两中心”指的是举报受理中心和监测预警中心;“七系统”包含舆情广告监测系统、综合举报受理系统、非现场监管系统、资金登记结算系统、风险决策分析系统、风险协同处置系统、风险应急指挥系统 7 个系统。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4800000
大写:叁仟肆佰捌拾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2月23日,履行期限:1314天。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甲方指定方式
四、付款
1、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总共分4次付款:
(1)第一次,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下达后,凭乙方出具的相关票据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20%,即人民币陆佰玖拾陆万元整(小写:6,960,000元);
(2)第二次,平台初验合格后,凭乙方出具的相关票据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20%,即人民币陆佰玖拾陆万元整(小写:6,960,000元);
(3)第三次,平台终验合格后,凭乙方出具的相关票据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0%,即人民币壹仟叁佰玖拾贰万元整(小写:13,920,000元);
(4)第四次,平台终验合格2年后,凭乙方出具的相关票据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20%余款,即人民币陆佰玖拾陆万元整(小写:6,960,000元)。说明:如果因乙方技术实力、人员管理等造成工期延后,达不到初验、终验标准,而影响平台项目合同支付或造成支付不了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2-23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2月23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林德勇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1-82211719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京韬
委托代理人:刘俊
电话:13517218712
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
帐号:800000000185000007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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