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02月25日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辰财采计2021157
采购人(全称):辰溪县城市管理事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广州桑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辰财采计2021157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服务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253562.50元
合同金额:大写:捌佰贰拾伍万叁仟伍佰陆拾贰圆伍角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自2022年02月05日。
地点:辰溪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
方式: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实际需要。
四、付款方式
1、支付单位:辰溪县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2、投标总价对应渗滤液处理量的处理费用实行以处理后达标排放水量计费,按投标总价与对应处理量折算后37.5元/吨进行结算(含水电、药剂以及人工费用),达标排放水量为原水进水量减所含污泥量。
3、根据处理系统实际情况,确实需要用到自来水(如冬天烧锅炉)时,需提前向甲方打报告说明原因,待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结算时,减去对应的水量。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垃圾渗滤液处理费用按季支付,以季末统计吨位进行结算,第二季度第一月初支付上季度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月28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辰溪县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发久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广州桑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琴
委托代理人:/
电话:020-82003367
传真:020-82003367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科技园支行
帐号:305581003225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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