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3月15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427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中心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凯思轩达医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株洲市中心医院2022年全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2022年全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427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株洲市中心医院维保设备清单范围内医疗器械及设备的全方位托管及维保服务。包括从技术服务到设备管理,解决设备所有状况,包括设备质量性能参数检测、日常保养、预防性维护、巡检、维修配件更换、淘汰、置换、质量监控(不限于急救类、生命支持系统类设备的质控检测)、使用评价等。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株洲市中心医院全院范围内,详见维保设备清单。项目经理:吴奇倩。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5330000
大写:贰仟伍佰叁拾叁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3月15日,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株洲市中心医院(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116号)
方式:现场服务
四、付款
1、服务费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用,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应扣除的费用在考核完成后在该季度服务费中扣除。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3-01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3月01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蔡安烈
委托代理人:楚晖
电话:0731-28561081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吴奇倩
电话:0510-85528688
传真:
地址:江苏省无锡新吴区天安智慧城6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所
帐号:78010122000704958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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