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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医疗辅助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2022-06-09 16:52:30 字号:

岳阳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医疗辅助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6月9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063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医疗辅助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063号

(3)项目内容:岳阳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医疗辅助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详见合同 项目经理:付帅。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9678680

大写:壹仟玖佰陆拾柒万捌仟陆佰捌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1.png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5月31日,履行期限:60天。

地点:岳阳市妇幼保健院(岳阳市儿童医院)新院

方式:中标供应商自行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

1、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合同总额40%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交给甲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主要设备到场完成初步验收后,乙方开具合同总额20%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交给甲方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到货款;项目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总额35%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交给甲方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验收款;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乙方开局合同总额5%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交给甲方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质保金。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本项目无需提供履约保证金。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5-31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5月31日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黎珊

委托代理人:孙昂

电 话:0730-8600696

传 真: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鲲

委托代理人:方星

电 话:15607404684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

帐 号:43001610066050001571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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