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6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2]-030071-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中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衡阳市九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医医院中医文化宣传广告位租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2]-030071
(3)项目内容:衡阳市中医医院中医文化宣传广告位租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92000
大写:壹佰零玖万贰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6月21日,履行期限:1095天。
地点:详见采购合同
方式:户外广告发布
4.付款
1、合同签订后,按年度付款,第一年度付年度金额的95%,即金额为叁拾肆万伍仟捌佰元整(¥345800);留余5%做质保金;第二年度付年度金额的100%,即金额为叁拾陆万肆仟元整(¥364000)。第三年度付年度金额的100%,即金额为叁拾陆万肆仟元整(¥364000),质保金(¥18200)在质保期满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6-21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6月21日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傅友生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8973451988
传 真: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朝晖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787734395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帐 号:633272661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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