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0日
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郴州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郴州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1.2、授权主体:郴州市人民政府
1.3、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4、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2]1号
1.5、采购代理编号:HLBBCZ-202111030
1.6、项目基本情况
1.6.1拟建地点:湖南省郴州市。
1.6.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建加存量。其中,新建部分包括:排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和智慧水务工程;存量部分主要为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总规模10万吨/天)以及配套管网(以上具体见项目PPP项目实施方案)。
1.6.3项目总投资
1.6.3.1本项目总投资:454474.55万元。其中,新建部分总投资为403479.03万元,存量部分50995.52万元(含税)。
1.6.3.2根据PPP项目实施方案,新建项目总投资为403479.03万元,项目最终新建实际投资均以经财评审计后确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为准,其投资计价原则按照郴州市审计部门和财评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1.6.3.3根据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存量部分价值为50995.52万元(含税)。
1.6.4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拟定为30年,其中新建部分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存量部分运营期30年。合作期以《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十个周年期满之日止。
1.6.5项目资本金比例及金额: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 20%,金额为9.09亿元。
1.6.6股权结构:政府方占股1%;社会资本方占股99%。
1.7、PPP合作模式
1.7.1通过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的合作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本身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依法开展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实现“两招并一招”,简化PPP项目实施环节和相关手续。
1.7.2运作方式:本项目新建部分采用“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模式实施,存量第四污水处理厂部分采用“改建-运营-移交(ROT)”模式实施,存量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部分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模式实施,本项目新建部分(含第四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的设计施工运营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负责,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1.7.3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中,其使用者付费收入主要包括政府向本项目中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企业和居民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部分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应补助,包括:可用性服务费、污水处理运维服务费、管网设施运维服务费以及智慧水务设施运维服务费。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2.1、已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主要权利、义务及股权比例。联合体不允许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或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2.3、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勘察设计、施工资质)在签订PPP项目合同前发生变化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若对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又未通知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一经发现,如中标应取消其中标资格。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及方式
1、凡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2、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的,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200MB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投标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各投标人可以进行远程解密,也可以携带CA锁使用开标室的电脑进行解密。
五、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3、交纳时间:2022年10月13日09时30分前(含)。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基本账户交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
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43050170613600000110-4537
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牵头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全部成员具有同等约束力)。
4、其他:采用电子保函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2年9月21日00时00分至2022年9月27日24时00分止(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79号
(3)联系人:楚先生
(4)电话:0735-2815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湖路八一小区3栋电梯房1302室
(3)联系人:董先生
(4)电话:18173561658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叁拾伍万捌仟元整(¥358000.00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前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中标人可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
2、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流程及使用有疑问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湖南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
3、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4、若因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选择IE11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5、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6、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9980000
7、所有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实行一进一量一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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