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164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顺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二期)监理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164号
(3)项目内容: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二期)监理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5876800
大写:叁仟伍佰捌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10月12日,履行期限:1440天。
地点:岳阳市中心城区及云溪区
方式:
4.付款
1、(1)监理费暂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概算投资额(即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400538.24万元为计费总额,以每季度累计完成工程进度款为基数,按本合同约定的下浮率折算监理进度款,并结合监理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每季度初支付上季度监理服务费,支付比例为80%,即:季度监理服务费=本季度累计完成工程进度款*0.8143%*0.8-本季度绩效考核应扣款-本季度其他违约扣款(2)平行检测费按每季度累计完成的实际检测工作量,提供检测依据、票据后据实结算,支付比例为80%。(3)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4日内,向监理人支付至暂定总价的85%,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结果的95%,剩余5%待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满后14日内支付。(4)每期监理费支付前,监理人需向委托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5)绩效考核相关标准和要求按照委托人发布的建设监理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10-12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0月12日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郭艳辉
电 话:13786069811
传 真: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赵双喜
电 话:07308214802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金鹗支行
帐 号:43001630066052500964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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