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2年12月08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160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5年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9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1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4: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1、第一章投标邀请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2年7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
3、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二节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13. 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
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计算,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报价包含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人工、财务、差旅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4、第五章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实现“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发展后勤产业减轻学校负担、有利于学校发展和稳定”的目标,改善校园环境,提高学院整体管理水平,为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提供更优质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物业管理继续实行服务外包。
一、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
2、物业管理范围:学院本部、二校区的校园卫生,护卫、学生宿舍管理等。
3、服务期限:2022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共三年。
4、预算金额:12,300,000元(含固定配套费)
5、人数配备及岗位要求:
具有合理人员配置组织结构,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尽职尽责、岗位职责明确。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亲和力强。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维护高校形象,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均要求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无违法纪录,品行端正,本次招标含管理人员、保安员、保洁员、宿管员,不得少于81人。具体要求如下:
5.1、物业管理负责人(经理):男性或女性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持湖南省物业项目经理人管理水平等级证书,从事本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
5.2、其他管理人员(副经理、管理员):男性或女性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持湖南省物业项目经理人管理水平等级证书,从事物业服务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
5.3、保安人员(含保安部负责人):保安部负责人,男性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它保安人员,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高1.68米以上,60周岁(含)以下,体健貌端,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5.4、保洁人员: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从事过保洁工作的经验,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女性身高 1.50米以上,55周岁(含)以下,男性身高 1.60 米以上,60周岁以下(含)。
5.5、宿管人员: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女性,身高1.55米以上,5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容貌姣好,礼貌和蔼,有本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验。
6、投标过程的投标报价和最终的中标金额为确保本采购需求全面完整履行的全部费用。包括完成全部所列项目服务管理内容所需的人工工资、垃圾清运费、耗材、设备折旧、通讯、办公用品、服装、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劳保费等。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也不增加费用。
二、具体服务范围、职责
一)保安员负责所有服务范围内巡逻,早晚开关门,工作重点如下:
1、前门卫:24小时值班、凭借后勤部门或者保卫部门放行条放行物资。
2、后门卫值班:早1小时,中1.5小时,晚1小时及临时开门。
3、办公楼、新能源大楼、机械实训楼、“奥的斯”电梯实训中心、1、2、3教学楼,图文信息中心等,早、中、晚上下班时间开、关门。
4、校园巡逻:上午下班到下午上班的空档时间和晚上21:00之后,必须每隔1小时对整个校园进行一次巡逻。
5、教学区域:24小时值班,开关教室门和灯,检查家具和电器,如有损坏及时上报后勤管理处维修;每月2日、16日由白班值班员检查一次楼内消防设施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损坏及时报学院武装保卫部门。
6、每月2日、16日由白班值班员检查一次楼内消防设施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损坏及时报学院武装保卫部门。
7、办公楼每晚巡查、关门,节假日全天24小时每隔1小时巡视一次。
8、交通秩序维护:日常负责引导教职员工、来访人员在校内限速,停车到停车位,并按学院要求在各类活动期间指挥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
9、每天清理鱼池飘浮物。每周星期一拆除过期横幅。
10、学院重要时间节点的地面冲洗。
11、完成学院武装保卫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学院大型活动等)。
二)宿管员负责所有服务范围内公寓、宿舍值班、维修汇总交学工部宿管人员统计,工作重点如下:
1、学院本部5栋楼、二宿舍区8栋楼共13栋公寓、宿舍管理、值班、来访人员登记、劝离。
2、按学院要求做好学生住宿期间统一停、送电,违纪(晚归、损坏公物、跳窗、大声喧哗、大功率电器使用、乱丢垃圾)登记、劝导,报学工部(值班辅导员——宿管老师——分管领导)处置。
3、负责日常学生报送的水、电、家具维修内容登记,每周报送一次汇总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处,主任汇总成WORD电子版打印(维修单附后)交由学工部宿管人员、后勤相关人员确认,经后勤管理处处长批准后,安排相关人员维修。寒暑假维修除了统计学生报送维修内容,还要在学生放假后第一周内,由物业管理中心主任统一组织宿管员到公寓、宿舍内现场查勘,统计水、电、家具维修内容,按程序经书面批准后,安排相关人员维修。
4、负责学生住宿地点变动后桌椅、卫生用品清点,按照学院要求把相关物品配送到指定公寓、宿舍。新生住宿房间内拖把、撮箕、棕扫把在新生开学前由物业管理公司配备到位。
5、宿管阿姨是学生生活的贴心管理者,要重点关注学生住宿期间的情绪波动,异常情况,及时向学工部(值班辅导员、宿管老师、分管领导)反映。
三)保洁员负责所有服务范围保洁服务,工作重点如下:
1、负责学院主办公楼的公共区域玻璃、走廊,楼梯间、楼顶、公共卫生间(含檀香除异味)、洗漱间、健身房(含健身器械)、会议室(含桌椅、烟灰缸、灯具、开关、字画、储物柜)、门厅、等场地的扫地、拖地、擦拭、除灰吊,垃圾转运。7位以上院领导办公室保洁。定期在洗漱台旁配足拖把、撮箕、棕扫把。
2、负责学生公寓、宿舍共13栋(含本部5栋、二宿舍区8栋)的公共区域玻璃、走廊、灯具、吊扇、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浴室、洗衣房、庭院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3、负责第一教学楼的公共区域玻璃、走廊、灯具、吊扇、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门厅、电梯内外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4、负责第二教学楼的公共区域玻璃、走廊,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门厅、二楼三间教室和五楼一间教室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5、负责第三教学楼的公共区域玻璃、走廊,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门厅、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6、负责第四教学楼的公共区域玻璃、走廊,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门厅、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7、负责第五教学楼的公共区域玻璃、走廊,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门厅、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8、负责机械实训中心、奥的斯电梯实训中心、会议室和其他公共区域玻璃、走廊、灯具、吊扇、楼梯间、电梯内外、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门厅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9、负责图文信息中心的公共区域玻璃、走廊、灯具、吊扇、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门厅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10、负责新能源大楼的大厅、汽车学院一楼大厅、二楼风电展示厅、五楼报告厅、四会议室和其他公共区域的玻璃、走廊、灯具、吊扇、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电梯内外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11、负责后勤管理处前院、卫生间、走道卫生。
12、负责学生处保卫办公室和招生就业处走道、楼梯、玻璃等卫生及垃圾清理。
13、负责校本部、二校区院内公共区域(所有道路,广场,花坛、明沟、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空坪及所有休闲场所,停车场,公共区域门窗、房屋周围,墙壁、宣传窗等)清扫。
14、负责食堂二楼大学生艺体中心室内运动场、消防通道、钢梯等保洁垃圾清运。
15、负责所有墙壁标语及残渣清理,宣传窗垃圾桶,石凳,条凳卫生清理。
16、负责毕业生房间、新生房间清扫(要求空调、便池、风扇无灰尘和黄色污垢)。
17、负责办公楼卫生间、图书馆卫生间上班时间点檀香(含耗材)。
18、负责电焊实训室前坪、食堂周边、公寓4栋周边卫生清扫、垃圾清运。
19、负责公共区厕所、洗手池、房屋周边明暗沟、学生公寓宿舍内厕所、洗漱池堵塞疏通。
20、负责二校区培训楼、图文中心等场地的玻璃、走廊、灯具、吊扇、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洗衣房、庭院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四)其它方面
1、负责学院所有室内外垃圾桶、纸篓(含垃圾袋)的配备和维修。
2、负责承担服务期间的生活垃圾处理,垃圾转运到指定垃圾站清运费,灭“四害”药品费用。
3、负责公共厕所要求经常用酸液清洗,不得有黄色污垢。
4、负责区域发现家具,电器、水龙头损坏及应时上报后勤管理处维修。校内各处发现异常及应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三、考核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代表学院同中标单位按照以下方式约定。学院物业管理由后勤管理处归口。考核分各为100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一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月评为优秀或良好按合同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月评为合格,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支付当月合同服务费的90%,连续两个月被评为合格,支付当月合同服务费的85%,连续第三个月评为合格且整改无效,支付当月合同服务费的80%,从第四个月开始中止服务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月评为不合格且整改无效,学院有权立即中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止合同后,中标单位无条件退出学校。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的价款以人民币分期付款的方式按月进行结算,每月经考核后,中标单位出具正规发票给学院,学院财务通过转账的方式向中标单位指定账户支付当期物业管理费用。
2、中标价为履行本合同3年一个周期,是周期内36个月的包干价,中标金额除以36个月为每月考核结果 “良好”(含“良好”以上)的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良好以下扣除部分在合同中约定。
五、学院和中标单位双方责任
一)学院责任
1、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中标单位支付护卫保洁物业服务费。
2、为中标单位提供护卫、保洁服务所需的水电供应和相应场所。
3、按照双方商定的考核评分内容及细则(另附),定期组织对中标单位服务质量的考核、评定,反馈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将结果及时通报中标单位。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和安全管理问题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整改。
4、不干涉中标单位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的内部管理事务。
5、学院有权对中标单位使用的护卫,保洁人员的基本资料进行抽查,如有不符合本岗位工作标准或在工作中工作不负责,不履行工作职责、严重违纪、在师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学院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人员。学院要求更换人员需提前一周通知中标单位,一年内更换人员不超过20%(自动辞职除外)。
6、对中标单位管理服务规章制度的执行,学院应给予必要配合。 协助中标单位做好护卫、保洁宣传工作,教育并督促相关人员遵守学院护卫、保洁制度,爱护校园环境,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和卫生。
7、为中标单位继续提供办公用房1间和必要的物料仓库、各护卫、保洁区域的工具间。物业服务用房属学院所有,中标单位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8、积极采纳中标单位在校内护卫、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中标单位处理有关投诉。
二)中标单位责任
1、依合同规定按时收取物业护卫、保洁服务费用。不得将服务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学院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对各项服务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作质量满足学院要求。
3、中标单位在学院设立项目管理处,制定责任区域内护卫保洁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院指定的对口联系部门的监管,按标书承诺的管理服务方案及各项细则配备得力人员,定期开展培训,确保所配备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4、工作人员着装统一,衣帽整洁,佩带公司工牌,上岗期间工作热情、礼貌待人,尊重学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及客户,遵守学院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中标单位不得在学院服务区域内未经学院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5、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学院财物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中标单位应及时向学院通告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护卫保洁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学院的投诉,接受学院的监督;接受并积极配合学院组织的定期考核、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并按学院提出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7、中标单位每月至少一次指派高层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服务范围内的护卫、清洁卫生情况,并积极征询学院负责人意见,加强沟通;定期进行工作小结,检查工作漏洞,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认真履行应标文件中承诺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服务质量,达到客户满意。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作业时应遵守学院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9、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凡因中标单位责任发生设备损坏和人员损伤等事故,以及员工生病、事故、伤残、计划生育、死亡和劳务纠纷等,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和赔偿,均与学院无关。
10、负责提供日常护卫、保洁所需的设备及物资。本合同终止时,如双方中止续签合同,中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学院及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移交全部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和学院购置的固定资产与工具(自然损耗除外)。
六、违约责任及索赔
1、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2、如果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时提供服务,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扣除服务费尾款(2)加收违约损失赔偿(3)解除合同。
3、学院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一年期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违约金向中标单位支付,学院应付费用拖欠60天后,中标单位有权终止本合同承担的管理目标及责任。
4、中标单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标准与要求,学院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学院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中标单位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学院有权终止合同。
5、以下情况中标单位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拒导致物业护管保洁服务中断的;
(2)、中标单位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学院物业本身有瑕疵或学院要求中标单位从事有危险性的工作,造成损失的
(4)、因非中标单位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6、下列情况下双方均可免除其应付之责
(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个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损失及相关材料出具给学院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七、破产终止合同
1、当中标单位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中标单位应书面通知学院终止合同,在学院知情而未收到中标单位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学院亦可书面通知中标单位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学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九、踏勘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各投标单位可在报名结束后,投标截止日之前自行联系采购人后进行踏勘,因踏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第一章投标邀请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第二章投标须知
5、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附页数1
综合评分表
更正为:
1、第一章投标邀请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
3、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二节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13. 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
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计算,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报价包含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人工、财务、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4、第五章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实现“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发展后勤产业减轻学校负担、有利于学校发展和稳定”的目标,改善校园环境,提高学院整体管理水平,为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提供更优质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物业管理继续实行服务外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
2、物业管理范围:学院本部、二校区的校园及楼栋卫生保洁,校园安全巡查及重点部位护卫值守,学生宿舍值守与管理等。
3、服务周期:2023年01月16日——2026年01月15日,共36个月。
4、最高限价:12,230,000.00元(含固定配套费)
5、人数配备及岗位要求:
具有合理人员配置组织结构,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尽职尽责、岗位职责明确。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亲和力强。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维护高校形象,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含分公司)均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无违法纪录,品行端正,本次招标含管理人员、保安员、保洁员、宿管员等,不得少于87人,其中6人为固定配套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5.1、物业管理负责人(项目经理):男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5.2、其他管理人员各2人(副经理、管理员(兼宿管负责人)各1人):男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物业服务工作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5.3、保安人员(含安保负责人):安保负责人,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它保安人员,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高1.68米以上,60周岁及以下,体健貌端,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5.4、保洁人员: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从事过保洁工作的经验,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女性身高 1.50米以上,55周岁及以下,男性身高1.60 米以上,60周岁及以下。
5.5、宿管人员: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女性,身高1.55米以上,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相貌端正,礼貌和蔼,有较强的的责任心和爱心,有本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验。
6、投标过程的投标报价和最终的中标金额为确保本采购需求全面完整履行的全部费用。包括完成全部所列项目服务管理内容所需的人员成本、垃圾分类清运费、耗材、设备折旧、通讯、办公用品、服装、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劳保费等。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也不增加费用。
7、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含分公司)4人必须在本项目服务2年以上,人员需要更换时必须得到甲方单位同意,而且更换的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现有人员的资质,以及符合本项目人员岗位要求为前提。
二、具体服务范围、职责
一)保安员负责所有服务范围内巡逻,早晚开关门,工作重点如下:
1、前门卫:24小时值班、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登记记录,依据学校相关部门物资放行条例放行物资并登记。
2、后门卫值班:早1小时,中1.5小时,晚1小时及临时开门。主要是人员出入,不放行物资及车辆。
3、办公楼、新能源大楼、机械实训楼、“奥的斯”电梯实训中心、1、2、3教学楼、图文信息中心等,早、中、晚上下班时间开、关门,具体时间按学校要求。
4、校园巡逻:上午下班到下午上班的空档时间和晚上21:00之后到早上上班前,必须每隔1小时对整个校园进行一次巡逻。学校节、假日(包括寒、暑假期),全天24小时,必须每隔1小时对整个校园及楼栋,重点部位楼层进行一次巡逻。
5、教学区域:24小时值班,开关教室门和灯,检查家具和电器,如有损坏及时上报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维修。
6、每月2日、16日由白班值班员检查一次楼内消防设施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损坏及时报学院武装保卫部门。
7、办公楼每晚巡查、关门。
8、交通秩序维护:日常负责引导教职员工、来访人员在校内限速,停车到停车位,并按学院要求在各类活动期间指挥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
9、每天清理鱼池飘浮物。每周一拆除过期横幅。
10、学院重要时间节点的地面冲洗。
11、完成学院武装保卫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学院大型活动等)。
二)宿管员负责所有服务范围内公寓、宿舍值班、维修汇总交学工部宿管人员统计,工作重点如下:
1、学院本部5栋楼、二宿舍区8栋楼共13栋公寓的宿舍管理、24小时值班、来访人员登记、劝离,建立宿舍楼栋设备、设施台账。
2、按学院要求做好学生住宿期间统一停、送电,违纪(晚归、损坏公物、跳窗、大声喧哗、大功率电器使用、乱丢垃圾)登记、劝导,报学工部(值班辅导员——宿管老师——分管领导)处置。
3、负责日常学生报送的水、电、家具维修内容登记,每周报送一次汇总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处,主任汇总成WORD电子版打印(维修单附后)交由学工部宿管人员、后勤相关人员确认,经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处长批准后,安排学校指定的相关人员维修。寒暑假维修除了统计学生报送维修内容,还要在学生放假后第一周内,由物业管理中心主任统一组织宿管员到公寓、宿舍内现场查勘,统计水、电、家具维修内容,按程序经书面批准后,安排相关人员集中维修。
4、负责学生住宿地点变动后桌椅、卫生用品清点,按照学院要求把相关物品配送到指定公寓、宿舍。新生住宿房间内拖把、撮箕、扫把在新生开学前由物业管理公司配备到位。
5、宿管员是学生生活的贴心管理者,要重点关注学生住宿期间的情绪波动,异常情况,及时向学工部(值班辅导员、宿管老师、分管领导)反映。
三)保洁员负责所有服务范围保洁服务,工作重点如下:
1、负责学院主办公楼的公共区域玻璃、走廊,楼梯间、楼顶、公共卫生间(含檀香除异味)、洗漱间、职工之家(含设备设施)、会议室(含桌椅、烟灰缸、灯具、开关、字画、储物柜)、门厅、等场地的扫地、拖地、擦拭、除灰吊,垃圾转运。7位以上院领导办公室保洁。定期在洗漱台旁配足拖把、撮箕、扫把。
2、负责学生公寓、宿舍共13栋(含本部5栋、二宿舍区8栋)的公共区域玻璃、走廊、灯具、吊扇、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浴室、洗衣房、庭院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3、负责第一教学楼的公共区域玻璃、走廊、灯具、吊扇、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门厅、电梯内外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4、负责第二教学楼的公共区域玻璃、走廊,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门厅、二楼三间教室和五楼一间教室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5、负责第三教学楼的公共区域玻璃、走廊,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门厅、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6、负责第四教学楼的公共区域玻璃、走廊,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门厅、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7、负责第五教学楼的公共区域(含公共教室)玻璃、走廊,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门厅、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8、负责机械实训中心、奥的斯电梯实训中心、会议室和其他公共区域玻璃、走廊、灯具、吊扇、楼梯间、电梯内外、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门厅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9、负责图文信息中心的公共区域玻璃、走廊、灯具、吊扇、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门厅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10、负责新能源大楼的大厅、汽车学院一楼大厅、二楼风电展示厅、五楼报告厅、四会议室和其他公共区域的玻璃、走廊、灯具、吊扇、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电梯内外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11、负责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前院、卫生间、楼梯走道卫生。
12、负责学生处保卫办公室和招生就业处走道、楼梯、玻璃等卫生及垃圾清理。
13、负责校本部、二校区院内公共区域(所有道路,广场,花坛、明沟、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空坪及所有休闲场所,停车场,公共区域门窗、房屋周围,墙壁、宣传窗等)清扫。
14、负责食堂二楼大学生艺体中心室内运动场、消防通道、钢梯等保洁垃圾清运。
15、负责所有墙壁标语及残渣清理,宣传窗垃圾桶,石凳,条凳卫生清理。
16、负责毕业生房间、新生房间清扫(要求空调、便池、风扇无灰尘和黄色污垢)。
17、负责办公楼卫生间、图书馆卫生间上班时间点檀香(含耗材)。
18、负责电焊实训室前坪、食堂周边、公寓4栋周边卫生清扫、垃圾清运。
19、负责公共区厕所、洗手池、房屋周边明暗沟、学生公寓宿舍内厕所、洗漱池堵塞疏通。
20、负责二校区、图文中心等场地的玻璃、走廊、灯具、吊扇、楼梯间、楼顶、开水间、公共卫生间、洗漱间、洗衣房、庭院等场地的扫地、拖地、除灰吊,垃圾转运。
四)其它方面
1、负责学院所有室内外垃圾桶、纸篓(含垃圾袋)的配备和维修。
2、负责承担服务期间的生活垃圾处理,垃圾转运到指定垃圾站清运费,灭“四害”药品费用。
3、负责公共厕所要求经常用酸液清洗,不得有黄色污垢。
4、负责区域发现家具,电器、水龙头损坏应及时上报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维修。校内各处发现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三、考核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代表学院同中标单位按照以下方式约定。学院物业管理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归口。其中安全保卫和宿舍管理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考核。考核分各为100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一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月评为优秀或良好按合同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月评为合格,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支付当月合同服务费的90%,连续两个月被评为合格,支付当月合同服务费的85%,连续第三个月评为合格且整改无效,支付当月合同服务费的80%,从第四个月开始中止服务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月评为不合格且整改无效,学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终止合同后,中标单位配合新单位完成物业移交后无条件退出学校。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的价款以人民币分期付款的方式按月进行结算,每月经考核后,中标单位出具正规发票给学院,学院财务通过转账的方式向中标单位指定账户支付当期物业管理费用。
2、中标价为履行本合同3年一个周期,是周期内36个月的包干价,中标金额除以36个月为每月考核结果 “良好”(含“良好”以上)的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良好以下扣除部分在合同中约定。
五、学院和中标单位双方责任
一)学院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中标单位支付护卫保洁物业服务费。
2、为中标单位提供护卫、保洁服务所需的水电供应和相应场所。
3、按照双方商定的考核评分内容及细则(另附),定期组织对中标单位服务质量的考核、评定,反馈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将结果及时通报中标单位。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和安全管理问题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整改。
4、不干涉中标单位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的物业管理活动安排。
5、学院有权对中标单位使用的护卫,保洁人员的基本资料进行抽查,如有不符合本岗位工作标准或在工作中工作不负责,不履行工作职责、严重违纪、在师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学院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人员。学院要求更换人员需提前一周通知中标单位,一年内更换人员不超过20%(自动辞职除外)。
6、学院协助中标单位做好护卫、保洁宣传工作,教育并督促相关人员遵守学院护卫、保洁制度,爱护校园环境,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和卫生。
7、为中标单位继续提供办公用房1间和必要的物料仓库、各护卫、保洁区域的工具间。物业服务用房属学院所有,中标单位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8、积极采纳中标单位在校内护卫、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中标单位处理有关投诉。
二)中标单位权利和义务
1、依合同规定按时收取物业护卫、保洁服务费用。不得将服务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学院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对各项服务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作质量满足学院要求。
3、中标单位在学院设立项目管理处,制定责任区域内护卫保洁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院指定的对口联系部门的监管,按标书承诺的管理服务方案及各项细则配备得力人员,定期开展培训,确保所配备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4、工作人员着装统一,衣帽整洁,佩带公司工牌,上岗期间工作热情、礼貌待人,尊重学院师生员工及客户,遵守学院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中标单位不得在学院服务区域内未经学院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5、中标单位对所有工作人员在上岗前进行自身安全和工作安全操作培训,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和上下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伤害事故,均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6、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学院财物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中标单位应及时向学院通告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学院的投诉,接受学院的监督;接受并积极配合学院组织的定期考核、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并按学院提出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8、中标单位每月至少一次指派高层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服务范围内的护卫、清洁卫生情况,并积极征询学院负责人意见,加强沟通;定期进行工作小结,检查工作漏洞,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9、认真履行应标文件中承诺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服务质量,达到客户满意。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作业时应遵守学院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10、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凡因中标单位责任发生设备损坏和人员损伤等事故,以及员工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等,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和赔偿,均与学院无关。
11、负责提供日常护卫、保洁所需的设备及物资。本合同终止时,如双方中止续签合同,中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学院及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移交全部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和学院购置的固定资产与工具(自然损耗除外)。
六、违约责任及索赔
1、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2、如果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时提供服务,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扣除服务费尾款(2)加收违约损失赔偿(3)解除合同。
3、中标单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标准与要求,学院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学院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中标单位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学院有权终止合同。
4、履约保证措施: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提交金额为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的履约担保。打款到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签订后转为服务质量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5、以下情况中标单位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拒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2)、中标单位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非中标单位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6、下列情况下双方均可免除其应付之责
(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个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损失及相关材料出具给学院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七、破产终止合同
1、当中标单位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中标单位应书面通知学院终止合同,在学院知情而未收到中标单位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学院亦可书面通知中标单位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学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九、踏勘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各投标单位可在报名结束后,投标截止日之前自行联系采购人后进行踏勘,因踏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第一章投标邀请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第二章投标须知
5、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附页数1
综合评分表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张玲
电话:0731-58390160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2号
联系人:赵胜杰
邮编:411100
电话:0731-52810294
电子邮箱:332330984@qq.com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高新区芙蓉路66号金侨尚东区4单元1704006号
联系人:张玲
邮编:411100
电话:0731-58390160
电子邮箱:2569717579@qq.com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