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9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490号-4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北京新仪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水质实验室能力提质改造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3490号
3、项目内容:2020年水质实验室能力提质改造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罗芳
6、联系电话:1357417034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120000
大写:肆佰壹拾贰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2年12月19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18日。总日历天数:1095天。
2、地点:湖南省内
3、方式:按招标文件履约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驻市州监测中心
验收方式: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12-1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2月13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内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余涛
委托代理人:丁华
电 话:0731-82592358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曾阳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810752341
传 真: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2849室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帐 号:91260154740002869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