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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智慧医院项目(包1)合同公告
2023-06-29 17:03:38 字号:

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智慧医院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6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3]000597号-1

采购人(全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智慧医院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0597号

3、项目内容: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智慧医院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肖海望

6、联系电话:1521142118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1632000

大写:壹仟壹佰陆拾叁万贰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06月29日,完成日期:2024年04月24日。总日历天数:300天。

2、地点:南华附七

3、方式:按合同执行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甲方

验收方式:乙方书面通知并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和竣工报告,甲方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系统验收合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6-2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6月28日

合同订立地点:南华附七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智毅

委托代理人:唐小卿

电 话:0731-85471512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广聚

委托代理人:彭萃

电 话:18608404968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429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灵境支行

账 号:0200013319200042469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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