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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07-14 14:47:32 字号: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3日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采购方式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168号

3、采购代理编号:XTJY20230418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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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可以选择该项目的任意一个标段投标,但不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全部投标文件。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招标文件售价

1、请从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20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确认。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3年7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52818268。

6、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 分钟内。响应文件解密采用现场解密的方式,所有参与开标的投标人须携带制作响应文件的加密锁(CA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否则将无法完成标书解密),在解密时间开始后,按顺序解密响应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包一:捌万元整(¥80000.00元);包二: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

3、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4、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5、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6、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8、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谈判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9、投标人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10、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2、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00号

联系人:李赛

电话:0731-58669030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联系人:段海燕

电话:0731-58525966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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