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0日
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郴州市中心城区重点线路交通科技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中心城区重点线路交通科技设施项目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3】00138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RC-CZ-20230701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肆万元整(¥12540000.00)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23年8月3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采购、隐蔽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设备对接、设备联网联控、调试、原有设备拆除、本期采购设备交付使用。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10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2、配套货物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3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和“信用郴州”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及方式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2、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200MB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投标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六、投标保证金
1、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3、交纳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如下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财兴支行 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9558831911000050071
注:投标人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保证金提交业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7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7月27日17时00分止(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燕泉南路31号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话:15273577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瑞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青山路662号芯城科技园二期16栋601-03
(3)联系人:姚西美、王智强
(4)电话:0731-85307780、18153319231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无需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任何费用。
3、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万肆仟陆佰元整(¥54600.00),由采购人支付。
4、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18670382910,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
5、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6、若因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选择IE11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7、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8、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9980000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