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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农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工程(一期)智慧水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3-09-01 10:47:39 字号:

桑植县农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工程(一期)智慧水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31日

桑植县农村供水总站的桑植县农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工程(一期)智慧水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桑植县农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工程(一期)智慧水务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桑财采计[2023]-103

3、委托代理编号:YFZB2023-052

4、采购项目预算:200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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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8日,每日8时0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省工程、政采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入口→CA登录”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有问题请联系QQ:2465171323)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本项目属于电子标项目,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省工程、政采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入口→CA登录”上传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 2023年9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办事处子午路220 号)。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实行线上开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全省工程、政采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在线参加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李强

2、电话: 0744-838032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桑植县农村供水总站

(2)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长征路居委会057号

(3)联系人: 王先生

(4)邮 编: 427000

(5)电 话: 15207441210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张家界市南庄坪路桥公司3楼

(3)联系人:李强

(4)邮 编: 427000

(5)电 话:0744-8380328

(6)电子邮箱:1043476432@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新点公司技术人员

(3)电 话:2465171323(QQ)

(4)电子邮箱: 2465171323@qq.com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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