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9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应急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邵阳市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第一条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应急管理局邵阳市全市应急指挥五级联动视频调度系统购买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2】000214
(3)项目内容:包括邵阳市应急管理局邵阳市全市应急指挥五级联动视频调度系统购买服务项目,保障信息系统在维护期内正常运行服务等,具体详见附件一。
(4)项目负责人:朱勋
第二条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 35281936.00元(人民币 )
大写: 叁仟伍佰贰拾捌万壹仟玖佰叁拾陆元整 (人民币 )
(2)具体标的见附件二。
(3)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包干 。
第三条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服务期限:自2022年12月23日至2028年12月23日止,共计六年;
交付使用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使用
地点:邵阳市应急管理局
方式: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租赁乙方建设的邵阳市应急管理局邵阳市全市应急指挥五级联动视频调度系统购买服务项目,乙方在租赁服务期内保障信息系统在维护期内正常运行。
第四条 付款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分年支付,按合同总金额均分6年支付,即每年支付 5880322 元,在项目交付使用1个月后的下1个月内,支付第1年费用,后期同期支付每年费用。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租赁服务期内拥有邵阳市全市应急指挥五级联动视频调度系统的使用权;
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3、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
4、 在故障发生时,甲方有义务在报修的同时就故障具体表现做出描述,并为乙方现场维护、抢修工程提供可行的、必要的配合和方便。
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非乙方原因矛盾,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业务开通延误,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业务开通时限应依照被延误时间作相应顺延。
6、 甲方就邵阳市全市应急指挥五级联动视频调度系统有重要事宜需乙方配合,应提前1个工作日以上通知(紧急情况除外),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期按额支付购买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邵阳市全市应急指挥五级联动视频调度系统的所有权(包含本系统所有软硬件系统、设备及数据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运行产生的数据、图像及视频信息))。
2、乙方根据投标文件及合同确定的时限,及时将邵阳市全市应急指挥五级联动视频调度系统交付甲方使用;
3、乙方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确保系统所有软硬件设备、设施六年的正常运行;
4、在本服务期限内,乙方承诺通过电话、即时通讯、远程桌面等多种方式为甲方提供7*24小时的服务支持,在乙方人员对甲方按照有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时,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乙方向甲方提供故障申告电话,每天24小时受理甲方的故障申告,在承诺时限内进行修复
5、对于甲方使用本服务时出现系统故障的,乙方应当及时解决,但不可抗力引起的除外;
6、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以诉讼路径主张权利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付出的律师费、车旅费、诉讼费等。
7、乙方承诺不泄露任何通过本系统所收集的数据信息。
第六条 日常运行维护的要求
1、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日常运行维护,乙方确保系统所有软硬件设备、设施六年的正常运行。
2、乙方承诺所有软硬件设备质保六年,并提供六年免费运维服务。
3、乙方在六年运维期间负责巡检及系统维护等工作,提供的运维服务内容包括日常运行、服务咨询、巡检保养、主动监测、故障修复等。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培训服务,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协商,至甲方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为止。
5、乙方负责系统运行过程中所有问题和故障的全程处理;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在接到甲方申告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故障现场,迅速处理故障,尽快恢复系统正常使用。
6、在全市范围内,遇有重大应急救援行动,救援现场需使用应急指挥五级联动视频调度系统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视频指挥调度时,乙方应免费提供所有技术、硬软件设备(指挥屏除外)、网络、人员服务,并做到第一时间开通视频调度。
7、因城市建设、电力接电等非乙方原因的故障处理,乙方需向甲方书面报告故障原因,故障恢复时间可适当延后。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乙方具有相关的保密责任和义务,保证所有未经甲方许可的资料不外泄。
2、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乙方应保证其公司人员在服务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各种文件,数据,系统资料,系统操作等严格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服务人员在对甲方业务有关的终端设备、软件和非技术部门进行服务时均需有甲方人员在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使用服务项目或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修复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故障,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偿付每年合同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 30 日的,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泄露或使用了保密信息,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项目,乙方应按合作项目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并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定的赔偿金额赔偿甲方遭到的其他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其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附件《采购需求》以及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6)政府采购合同及其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2月23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应急管理局
(本页为政府采购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见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见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