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4日
采购合同编号:慈财采计[2022]A038-1
采购人(全称):慈利县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国药控股长沙高新医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设备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慈财采计[2022]A038
3、项目内容: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设备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郑先生
6、联系电话:0744-3222125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428900
大写:玖佰肆拾贰万捌仟玖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11月14日,完成日期:2023年12月14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慈利县人民医院
验收方式: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方、卖方共同对到货设备的数量、重量、外观质量、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确认后开始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及国家的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12-30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2月30日
合同订立地点:采购人指定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贾云
委托代理人:郑宪兵
电 话:0744-3222125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裴泽明
委托代理人:裴泽明
电 话:18670765322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星支行
账 号:78820188000124968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