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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衡东县城区及经开区(大浦)清扫保洁、清洗市场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12-13 14:18:40 字号:

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衡东县城区及经开区(大浦)清扫保洁、清洗市场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2日

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衡东县城区及经开区(大浦)清扫保洁、清洗市场运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东县城区及经开区(大浦)清扫保洁、清洗市场运营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HDZC2023-C015

3、委托代理编号:2931-20231212-739

4、采购项目预算:19,429,653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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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40%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处于有效期。

包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处于有效期。

包3: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处于有效期。

包4: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处于有效期。

包5: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处于有效期。

包6: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处于有效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0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0:00

4、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龙先生

2、电话:1387560145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地 址:衡东县洣水镇衡岳南路316号

(3)联系人:龙先生

(4)邮 编:421000

(5)电 话:1387560145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3)联系人:郭晓宇

(4)邮 编:421000

(5)电 话:18573497617

(6)电子邮箱:2496840774@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新点软件

(3)电 话:4009980000

(4)电子邮箱:2496840774@qq.com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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