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5日
采购合同编号:LYZC-20240506
采购人(全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华绿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堂食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经财采计【2024】08号
(3)项目内容:食堂正常用餐所需米面油类、肉类、蔬菜类、水产类、干货类、禽蛋类、食用油类、调味品类、水果类、酸奶等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75万元/年,叁年合计1425万元,中标折扣:81%,具体金额按实结算。
大写:人民币肆佰柒拾伍万元每年,叁年合计壹仟肆佰贰拾伍万元整,中标折扣百分之八十一,具体金额按实结算。
(2)具体标的如下: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服务期限:叁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
合同签定后,按月按实结算支付上月费用,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政府采购办1份,招标代理公司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6月30日
合同订立地点: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甲 方:(公章)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陈清锋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公章)湖南华绿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李炎伍
电 话:15292279217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