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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工程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2024-01-02 15:40:00 字号:

攸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工程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2日

攸县林业局(采购人名称)的攸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攸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工程建设

2、政府采购编号:攸财采计【2023】000142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ZD-2023-CG-17

4、采购项目预算:4090.9707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林业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份之前完成。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时间节点要求分阶段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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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满足其承担的相应工作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电脑解密的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陈会亮

2、电话:0731-2233100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攸县林业局

(2)地 址:攸县发展中心主楼13楼

(3)联系人:赵文

(4)邮 编:412000

(5)电 话:15707337352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

(3)联系人:陈会亮、张茜雯、刘敏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22331006

(6)电子邮箱:630509288@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新点技术支持

(3)电 话:0731-28101310/4009980000

(4)电子邮箱:3562613576@qq.com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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