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3月20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4]000024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东风湖新区己内酰胺片区周边区域调查、评估及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4]000024号
3、项目内容:东风湖新区己内酰胺片区周边区域调查、评估及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周先生
6、联系电话:13975011217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0870400
大写:贰仟零捌拾柒万零肆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3月15日,完成日期:2026年03月15日。总日历天数:730天。
2、地点:湖南省岳阳市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验收方式:详见合同
验收标准:详见合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3-1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15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1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3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岳阳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周勇
电 话:13975011217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张倩
电 话:010-84758081
传 真: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
账 号:350645006806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