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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衡东县城区及经开区(大浦)清扫保洁、清洗市场运营项目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2024-03-04 15:19:06 字号:

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衡东县城区及经开区(大浦)清扫保洁、清洗市场运营项目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3月4日

采购合同编号:HDZC2023-C015-6

采购人(全称):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宏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东县城区及经开区(大浦)清扫保洁、清洗市场运营项目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HDZC2023-C015

3、项目内容:衡东县城区及经开区(大浦)清扫保洁、清洗市场运营项目重新立项

4、是否分包:是

5、项目负责人:龙朝晖

6、联系电话:1387560145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599883.5

大写:叁佰伍拾玖万玖仟捌佰捌拾叁元伍角零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3月04日,完成日期:2025年03月04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详见合同附件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详见合同附件

验收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验收标准:详见合同附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3-04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3月04日

合同订立地点:详见合同附件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龙朝晖

电 话:13875601458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李佑宏

电 话:13319561688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开户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塘支行

账 号:80081050021573009012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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