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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南岳区景区综合事务中心南岳区中心景区(第四轮)环卫作业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2024-04-24 11:53:10 字号:

衡阳市南岳区景区综合事务中心南岳区中心景区(第四轮)环卫作业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4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NY[2024]-C003-1

采购人(全称):南岳区景区综合事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广东家宝城市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南岳区中心景区(第四轮)环卫作业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NY[2024]-C003

3、项目内容:南岳区中心景区(第四轮)环卫作业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彭志雄

6、联系电话:0734-5662243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0267000

大写:叁仟零贰拾陆万柒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4月13日,完成日期:2027年04月13日。总日历天数:1095天。

2、地点:衡阳市南岳区中心景区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南岳区景区综合事务中心

验收方式:自主验收

验收标准:到达合同所列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4-1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5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4月13日

合同订立地点:衡阳市南岳区中心景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正恒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874770637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夏学梅

电 话:18825726893

传 真: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博览大道8号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莞厚街南五支行

账 号:090090190010006122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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