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4月2日
采购合同编号:张财采计[2024]000008号-1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时壹商贸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电子胃、肠镜镜子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4]000008号
3、项目内容:电子胃、肠镜镜子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李女士
6、联系电话:0744-8231042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96000
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3月23日,完成日期:2024年06月21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3-2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3月23日
合同订立地点: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胡观成
电 话:0744-8222270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李坤
电 话:13100240555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路与城南路交汇处西北角921房
开户银行: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9012010414612828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