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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合同公告
2024-04-03 11:00:41 字号:

2023年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3日

甲方: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湖南怀化国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

湖南意景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甲乙双方秉着互惠互利、共同收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承包事宜,在诚信、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采购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编号:怀财采计202332010

二、项目名称、内容和范围

详见合同附件。

三、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对乙方的公共绿地养护及绿地内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整改、书面整改和处罚等。

2、检查、监督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3、指导、监督和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服务工作效率。

4、监督和检查乙方对租赁或移交管理的设备设施进行正常的维护、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5、按月根据检查监督考核结果支付当月服务价款。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根据养护管理范围编制可行性养护管理实施方案(含养护工人名单、投入的机械等),报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并作为合同附件;

2、有权制定管理制度和聘用工作人员;

3、有权自主管理和支配费用;

4、必须按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管理,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必须为其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并报甲方备案;

6、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业务培训;杜绝酒驾现象;

7、乙方必须按园林绿化二级养护标准进行日常养护,养护情况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档)向甲方汇总一次,每月1号前递交上月养护报表到考核管理部门;

8、在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职责内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9、接受甲方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因管理不善导致苗木死亡,或者园林小品及设施损坏,由乙方自行补植、维修、更换或赔偿;

11、不得未经法定程序委托他人养护、管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12、保证有机扫车3台、垃圾收集车3台、洒水车3台、快速保洁车12台,以确保抗旱保苗及病虫害防治的机械化作业。洒水车须停放在国际陆港经开区指定区域;乙方在经开区成立公共绿地管理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甲方对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按照城市公共服务中心的作息制度进行考勤。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按 时参加城市公共服务中心每月召开的工作联系会。如果项目 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不按要求参会,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甲方可根据合同规定条款,视乙方违反规定的情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警告、经济制裁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给乙方的,应作出相应的补偿。

五、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乙方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通知对方并在10日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2、因当事人迟延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得免除赔偿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乙方因迟延通知对方导致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该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当事人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一)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结算:

1、本合同书。

2、本合同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

3、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4、中标通知书。

5、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6、投标文件。

7、招标文件。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绿地养护面积和养护范围,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贰份。

甲方(盖章):

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湖南怀化国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联合体成员)(盖章):

湖南意景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附:1、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公共绿地监督管理考核办法细则;

2、园林绿化二级养护质量标准。(详见合同附件)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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