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5月14日
采购合同编号:安化财采计[2024]000023号-1
采购人(全称):安化县林业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安化县紫云苗圃(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武陵山—雪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安化财采计[2024]000023号
3、项目内容:武陵山—雪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王应君
6、联系电话:0737-7291605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0842069.91
大写:叁仟零捌拾肆万贰仟零陆拾玖元玖角壹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5月13日,完成日期:2025年02月07日。总日历天数:270天。
2、地点:安化县林业局营林站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安化县林业局
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共同对每批货物进行抽样,数量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验收为准;
验收标准:甲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制定竣工方案和年度验收标准,乙方在项目竣工后向甲方提交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经监理单位确认,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5-1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5月13日
合同订立地点:安化县林业局营林站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杨开
委托代理人:龚志兵
电 话:17363724199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向再兵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5307371668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紫云村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化梅城支行
账 号:18482801040004317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